2020年7月2日 点击人次: 1085
各学院:
现将2020届毕业生就业信息核对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0届毕业生就业信息核对继续在就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请认真组织毕业生核对就业信息,不再发放纸质版核对信息。
1、核对时间为7月4日—9日。信息有误的毕业生请将信息汇总至各学院就业辅导员处,再由院系汇总至就业中心统一修改数据信息,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学院负责就业的老师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凡未进行信息核对的学生,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各学院要告知每位毕业生: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自行登录学校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在“我的就业信息模块”中进行核对,必须亲自核对姓名、专业、学制、生源地、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签往单位所在地等信息。报到证号信息在毕业生信息核对完成后由招生就业处就业中心负责编写。
3、凡参加研究生考试且被录取的毕业生,档案与户籍均迁往录取院校,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
4、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服务期满后一年内由学校负责办理相应手续。
5、毕业生与西安市区内没有资格接收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关系的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而其户口和档案关系由人才中心代理的,报到证不能派到人才交流中心,应派到用人单位。
6、汉中市、榆林市、安康市、渭南市、铜川市、商洛市生源毕业生,派至上述市所属的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咸阳市、延安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神木市等市(区)生源毕业生,派至上述市(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生源非师范类毕业生,以及上学期间户口落在西安市内(非学生集体户口)的未就业毕业生派至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关系转至户口所在区(县)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西安市生源师范类毕业生,以及上学期间户口落在西安市内(非学生集体户口)的未就业毕业生派至西安市教育局(免费师范生除外),档案关系转至户口所在区(县)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西咸新区生源师范类毕业生统一派至西安市教育局,非师范类的统一派至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关系转至户口所在区(县)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按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的通知〉市人社函〔2020〕171号》文件要求,西安市内非公有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再由用人单位所属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签章,毕业生档案直接转寄至用人单位所属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并持相关证件前往办理存档手续;宝鸡市生源非师范类毕业生派至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鸡市生源师范类毕业生派至各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其中,岐山县、麟游县生源师范类毕业生分别派至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外省生源的毕业生,按其生源地省市要求办理报到证。直接将毕业生派生源地为宝鸡市高新区的师范生、生源地现划归西咸新区的、生源地现划归铜川新区的,请直接到招生就业处就业中心进行派遣地信息更改。
7、出国、出境毕业生。与人才服务机构已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的出国出境毕业生,学校将其户口、档案转至该人才服务机构(西安市区除外);未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的,根据毕业生生源所在省市区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户口、档案随转。
8. 应征入伍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定兵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按其生源地省市区规定办理派遣,在入学时已将户口迁至就读高校的预定兵,要将户口迁回生源地。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可参照高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派遣,申请期限为退出现役起一年之内。
二、做好未就业毕业生跟踪服务和配合就业质量报告第三方调研问卷准备工作。请各学院详细统计准备回原籍就业的毕业生的家庭住址、家庭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QQ号码等联系方式,告知毕业生届时配合学校完成就业质量报告的第三方问卷调研工作。
三、在就业信息系统中,当毕业去向代码是“70 待就业 71 不就业拟升学 72 其他暂不就业”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所在地代码、单位行业代码、单位性质代码、单位职位类别代码”不用填写,只填写单位名称。“单位名称”中填写未就业原因,当毕业去向代码是“70 待就业”时在“求职中、签约中、拟参加公招考试、拟创业、拟应征入伍”五类原因中选择一项填入,当毕业去向代码是“71 不就业拟升学”时填“拟升学”、当毕业去向代码是“72 其他暂不就业”在“暂不就业、拟出国出境”两类原因中选择一项填入。各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辅导员请务必于7月9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四、根据省教育厅派遣文件规定,我校毕业生报到证打印日期为2020年7月14日,报到期限为两个月,即报到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9月14日,务必提醒毕业生注意报到期限。
五、请各学院依据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中2020届毕业生档案转递信息打印档案封面。在装订学生档案时请务必使用印有“毕业生档案专用封签”字样的封签和在毕业生档案中填写并放置宝鸡文理学院2020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单。
六、做好离校未就业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信息的汇总和上报工作,要继续向离校未就业学生提供后续的就业咨询和指导。10月底前向招生就业处就业中心报送离校后帮扶名册中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名册,并上报2020届毕业生考取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基层社区、招教考试等详细信息。对已落实单位并办理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两年内可改派一次;未落实工作单位派遣回生源地的应届毕业生,联系到工作单位后,改派期限为三年,只能改派一次。
七、毕业生需要邮寄本人档案的(省外毕业生的档案一律邮寄),要向所在学院提供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最好是手机号码)、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邮编等信息,由所在学院通过EMS邮寄学生档案。(毕业生提供信息有误,造成档案误投、退回、丢失等,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档案邮寄后一个月内可向文理学院邮政局查询,电话0917-3566100,3361013)
八、需要迁转户口的毕业生,请与保卫处戴伟老师联系,地点:石鼓校区行政楼一楼保卫处办公室。联系电话:3364323
九、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招生就业处就业中心(高新校区思贤楼217)联系。
联系人: 王小敏 电话:3364305
招生就业处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