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6日 点击人次: 21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奖励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等。
二、遴选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
2.扎根基层。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120个月),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时间3年(36个月)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敬业奉献、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群众和单位广泛认可。
(二)教师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当好“四个引路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服务一线。长期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线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辅导员和专职就业工作人员等(原则上不含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累计从事就业工作3年及以上。
3.工作突出。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勤恳务实,在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三、推荐程序
1.学院推荐。各学院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教师申报,每学院推荐毕业生和教师各限1人。学校初审后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2.奖励和宣传。2024-2025年度“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奖励毕业生,每人人民币3万元(税前);奖励教师,每人人民币2万元(税前)。各学院要充分发挥获奖人员的示范效应,做好事迹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实行推荐者负责制。各学院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推荐程序,严守推荐标准,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完成基层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等审核,确保推荐候选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二)候选人须提供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WORD格式电子版(见附件1、2、3)。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限2000字),标题要凝练概括人选事迹,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1600×900像素)各1张。
(三)各学院将每位候选人电子材料单独形成一个文件夹,按“宝鸡文理学院毕业生(教师)×××推荐材料”格式命名,连同推荐人汇总表(附件4、5)打包发送至2428133450@qq.com。纸质版推荐表、事迹材料和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前报送至尚朴楼219室,逾期不再受理。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四)如有实名反映获奖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作风不实等问题,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的,撤回相关荣誉并收回奖金。
联系人及电话:齐斌0917-3364305
附件:1.“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高校毕业生)
2.“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教师)
3.“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事迹材料
4.“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汇总表(高校毕业生)
5.“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汇总表(教师)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5日